关于为共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 发挥会员单位积极作用的通知
关于为共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
发挥会员单位积极作用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分支机构: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已经一月有余,目前全国包括我省的确诊患者数量持续增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四川省保健协(学)会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科协的要求,积极响应、有序参与、主动作为,为我省有效防控疫情发挥积极作用。当前,是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阶段,协/学会要求各会员单位、分支机构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加强对下属单位和广大会员(客户)及家人的联系,积极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正确宣导。也呼吁和鼓励会员单位各尽所能,积极为我省、湖北,乃至全国的疫情防控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帮助。
为深入贯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省科协的要求,充分发挥协/学会在参与疫情防控和引导会员单位、分支机构共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发挥积极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做好企业疫情防护工作,科学有序复工复产
会员单位、分支机构应认真落实内部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增强企业自我防护意识,掌握自我防范本领。一是制定有效的疫情防控预案,采取有力的防控措施,确保复工疫情防控安全可靠;按照所属地区关于企业复工时间等稳妥安排复工复产事宜。特别是业务涉及卫生、防疫、医疗器械、医药产业、健康服务等防控疫情急需用品生产销售的会员单位应尽早恢复节后生产经营。二是自觉落实内部防疫的主体责任,主动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宣传和实施省卫健委、行业管理部门的有关工作指引,细化防控措施,有条件的企业设立员工隔离区,准备好口罩、消毒用品、体温计等防护用品。三是制定相应预案,对工作人员出现疑似症状立即隔离,发现疫情第一时间主动向相关部门报告,并为其亲属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之前,不举办年会、展会、研讨会、论坛、讲座、培训、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四是配合管理部门做好疫情防控、保障经济正常运行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维护市场秩序,坚决抵制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等行为。
积极做好对会员(客户)宣传引导,
各会员单位、分支机构要充分利用网站、报纸、微信等新媒体,向所属会员、客户积极宣传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协助各级政府和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开展防控政策和防护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积极引导会员、客户及其家人积极配合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正确采取防护措施,平安健康度过战“疫”的每一天。树立疫情期间不传染、不感染、不添乱就是为战“疫”做贡献的正确观念。
各会员单位和分支机构应积极发掘和广泛宣传企业在疫情防控、复产复工等方面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充分展现团结一心、同舟共济、共克时艰的良好精神风貌,不断凝聚起众志成城抗疫的强大力量。
另外,协(学)会呼吁和鼓励会员单位各尽所能,以各种方式积极为我省、湖北,乃至全国的疫情防控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帮助。
特此通知!
四川省保健科技学会、四川省保健协会
2020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