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保健科技学会合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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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保健协科技学会
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我会相关合同、协议的管理,保障我会权益,提高我会对外业
务活动的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合同签订
第一条
在进行合同签订前应保持充分沟通,确定各自的要求和意
愿。
第二条 合同的签订应当在双方的共同意愿下进行,并签署合同(协
议)书。合同书应当详细说明各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权利和
义务等。
第三条 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我会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三章 合同内容
第四条 合同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社团条例的规定,且应当包括
下列内容:
(一)项目名称和目的;
(二)合同约定的内容及方式等;
(三)合同期限和服务期限;
(四)双方职责和义务;
(五)涉及薪酬、福利、报酬等需载明;
(六)合同内容的计划和实施;(七)合同执行期间的责任条款和免责条款等;
(八)其他必要的事项。
第四章 合同履行
第五条 明确双方应当认真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按时、按质、按
量完成工作。
第六条 合同双方应当积极沟通、配合,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章 合同变更和解除
第七条 签约双方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当在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变
更协议。未经签订变更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擅自变更合同内容。
第八条 签约双方如需解除合同,应当提前结束合同的,正式书面通
知对方,并注明解除合同的原因和时间。解除合同后,各方应当清算
已完成的工作,包括涉及的报酬或费用。
第九条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合同的履行,双方应当在合
法、合规的前提下解决争议。
第六章 制度监督和管理
第十条
社团组织的领导应当加强社团合同管理制度的管理和落实
工作,确保双方都能明确自身义务和权利。
第十一条 对于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应当及时
予以制止和纠正,并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第十二条 严格执行社团合同管理制度,制定细则、奖励和处罚措施,
减少合同纠纷和违法违规现象。
第七章 附则第十三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会。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需更改,应按程序进行修改。
本制度不完整之处,视情况适用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予以处
理。